北方公司和南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北方公司要求南方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南方公司迟迟不给回应。后因北方公司货源被断,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南方公司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方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人民

admin2014-11-25  22

问题 北方公司和南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北方公司要求南方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南方公司迟迟不给回应。后因北方公司货源被断,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南方公司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方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北方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判决向南方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40万元损失。北方公司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二审法院受理了上诉。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南方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北方公司拒绝支付赔偿款,南方公司发现北方公司在乙市B区有一批可供执行的货物,南方公司可以向哪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选项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乙B市区人民法院
D、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A,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南方公司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即甲市A区人民法院,或者向北方公司财产所在地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乙市B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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