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4-10-17  18

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C、承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设定抵押
D、“四荒地"承包权的设立应当采取合同方式,而不是招标、拍卖等方式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例如,城市的个人也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过,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承包的土地,仅限于“四荒地”,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其余的土地类型,如森林、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不能承包。故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27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采取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要件主义。故选B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不能抵押,但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仅限于“四荒地”。故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经营的,采取订立承包合同的方式进行;而对于家庭承包以外的承包经营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这些方式主要针对的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资源,即“四荒地”。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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