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及其构成要件。[山东大学2014年研]

admin2022-09-19  42

问题 从物及其构成要件。[山东大学2014年研]

选项

答案①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互联网交易兴起后,与实体物不同的虚拟物,在法律不禁止时,也可以援用对实体物的相关规定。 ②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提供信息等,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③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④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一种权利凭证。 ⑤权利。通说认为,如法律有规定,则权利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⑥非物质利益。如人身权的客体足精神利益,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 ⑦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虚拟财产能够满足人们精神需要,兼具财产属性和其自身特殊的属性。 ⑧自然人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为个人信息权的客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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