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赵虎、王朝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龙以技术作价出资10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马汉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查明,张龙作为出资的技术在出资时的实际价值为50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dmin2022-06-13  40

问题 张龙、赵虎、王朝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龙以技术作价出资10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马汉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查明,张龙作为出资的技术在出资时的实际价值为50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张龙以现有的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张龙以现有的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赵虎、王朝补足
C、张龙以现有的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赵虎、王朝、马汉补足
D、张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出资不实的补交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赵虎、王朝两股东作为设立时的股东有义务补足差额,而马汉股东则是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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