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化妆品,2017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250000元,关税税率为40%。 (2)将进口化妆品的7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本月销售4000套,每套不含税价格为500元

admin2018-12-29  39

问题 某市一日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化妆品,2017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250000元,关税税率为40%。
(2)将进口化妆品的7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本月销售4000套,每套不含税价格为500元。
(3)将上月购进的价值6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一县城日化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化妆品,支付不含税加工费6000元,加工产品已收回。
(4)以自产不含税价格20000元的化妆品,与自产不含税价格5000元的护肤品(分别核算销售额)组成精美礼品盒销售,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00元。
(注:以上化妆品均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选项

答案委托加工化妆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60000+6000)÷(1—15%)×15%=11647.06(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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