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材料1: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材料2: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人民投诉的内容,要求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一已审结的重大案件的审判结果向其报告案情,并
材料1: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材料2: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人民投诉的内容,要求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一已审结的重大案件的审判结果向其报告案情,并
admin
2018-05-25
40
问题
材料1: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材料2: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人民投诉的内容,要求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一已审结的重大案件的审判结果向其报告案情,并说明理由。
材料3: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其所在选区选民反映的情况,要求该县人民法院正在承办某一具体案件的法官向其汇报该案案情,并要求其表明结论。
问题:请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法院的关系,以及宪法关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对材料2、3的行为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
(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人民法院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必须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因此人民法院必须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的监督。 因此,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某重大案件进行监督是合法的。 (2)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司法机关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机关的成员都可以以个人身份,对具体案件指手划脚,随意干涉。因此,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该县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进行所谓的监督,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是超越代表职权的个人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ex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律适用原则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
试述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在刑名后面增加法例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的监督。
某民法典第1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问题: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可以列席。
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之间的规范冲突的最终决定权属于()。
随机试题
...OnlyMissEmily’shousewasleft,liftingitsstubbornandcoquettishdecayabovethecottonwagonsandthegasolinepumps—an
《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是
外感病汗出热退身凉者,表示()
用户用电申请内容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是指()。
某商贸有限公司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16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该商贸公司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10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16年3月20日作出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处以20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商贸公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有()。
如果单方面强调严肃而忽视了谨慎,则会()。
可以使当前同级线程重新获得运行机会的方法是
TwitterFictionIntoday’slecture,I’dliketotalkabouttellingstoriesonline.I.Inthe1930s,radio【T1】______andc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