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3-04-25
38
问题
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指定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
B、如因第三人导致乙死亡,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后有权向该第三人代位求偿
C、如乙变更受益人无须甲同意
D、如丙先于乙死亡,则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由甲继承
答案
A,C,D
解析
《保险法》第39条前两款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故甲指定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A选项正确,当选。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故如因第三人导致乙死亡,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后无权向该第三人代位求偿,B选项错误,不当选。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可见,法律并未规定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时要经投保人同意,故如乙变更受益人无须甲同意,C选项正确,当选。第42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故如丙先于乙死亡,则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由甲继承,D选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c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两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为50万元,租赁期限为5年,乙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1日前向甲公司支付该年度房租。合同订立后,乙公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现房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向丙银行按揭贷款购房。2009年3月1日,甲、乙、丙签订了书面按揭贷款购房合同。约定甲须于2009年4月1日交付房屋,但未约定甲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因房价上涨,2009年4月1日,甲借故未向
某证券经营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以欺诈客户为由,罚款20万元。该机构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维持。判决书6月10日送达该证券机构,该机构依法上诉。二审法院于6月26日收到上诉状,经审查后于9月5日作出并宣告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为对上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年4月县自然资源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县自然资源局重新处理。同年7月,县自然资源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年,张某到市自然资源局申诉,后者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问题:如孙氏
甲有一条驳壳船租予乙进行海上运输,租期3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乙一次性向甲交付租金50万元。租赁的第二年,甲因资金紧张将该船卖予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价格500万元。约定在船舶过户登记后、乙的租期届满前,丙分期付清全部款项。因甲无法现实交付,双方约定租
假如宏达公司向D银行借款,并非进行浮动抵押。而是由天美公司进行担保。在合同签订后,宏达公司与D银行经过再次磋商,达成补充协议书,约定因前述借款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都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在30日内协商不成。向宏达公司或D银行任一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试分析条款规定
随机试题
应及时行患侧叶甲状腺大部分切除术的是
患者,女,38岁。单位体检发现甲状腺肿,无自觉不适;查体:甲状腺Ⅱ度肿大,表面不平,质韧如橡皮,无触痛,无杂音;无水肿;心肺腹(一);下述检查最可能异常的是
下列各项说法中,错误的有:()
某客户20岁开始工作,打算55岁退休,预计活到80岁,工作平均年收入12万元,平均年支出11万元,储蓄率只有8%。这位客户的理财价值观属于()。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多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资本市场有效原则是指在资本市场上频繁交易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而且面对新信息完全能迅速地做出调整。()
直接制约教育的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的社会因素是()。
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
预后是指预测疾病的可能病程和结局,它既包括判断疾病的特定后果(如康复,某种症状,体征和并发症等其他异常的出现或消失及死亡),也包括提供时间线索,如预测某段时间内发生某种结局的可能性。由于预后是一种可能性,主要指病人群体而不是个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情况属
Thequestionofwhetherlanguagesshapethewaywethinkgobackcenturies;Charlemagneproclaimedthat"tohaveasecond【S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