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货款纠纷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县人民法院。乙县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认为该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应当(  )。

admin2008-02-01  27

问题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货款纠纷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县人民法院。乙县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认为该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应当(  )。

选项 A、再行移送给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丙县人民法院
B、报请自己与甲县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C、将案件返回甲县人民法院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移送管辖,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本题中,乙县法院接到移送后,认为该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故选项D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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