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 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

admin2009-12-01  42

问题 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 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
   问:在该笔业务中,我方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是否要承担案中的损失,为什么?

选项

答案我方选择FCA术语成交,不必承担案中的损失。本案采用集装箱运输,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比采用FOB术语成交多以下好处:①可以提前转移风险;②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③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④可以减少卖方的风险责任。这样,我方不但不用承担案中的风险,还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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