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马某、牛某和熊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某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牛某和熊某决定开除马某。在对马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马某、牛某和熊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某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牛某和熊某决定开除马某。在对马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dmin
2022-03-08
45
问题
马某、牛某和熊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某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牛某和熊某决定开除马某。在对马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选项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除名决议自牛某和熊某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马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马某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AC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的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BD两项错误;而C选项正确。因为合伙人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是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且其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Y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些程序处理是错误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表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以下关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市A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经审理后认定,只有主犯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以上情况,同答如下问题:如果A区法院院长查明与该盗窃团伙有利益瓜葛,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关于证据种类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下列哪种情况中,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温某涉嫌一起重大的贩卖毒品犯罪案件,鉴定人马某出庭作证,马某因在诉讼中作证,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以下对马某的保护等问题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做法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哪一基本原则:()
随机试题
证明数轴上任何闭区间[a,b]上的点是不可列的(不可列:[a,b]上的点不能与自然数集N+中的点一一对应).
双盘剪切机既可剪切直线或曲线又可剪切圆或圆孔。()
当工件要求不太高时,可用万能角度尺来直接量得斜面与基准面之间的()。
用KMnO4标准溶液测定H2O2时,滴定至粉红色为终点。滴定完成后5分钟发现溶液粉红色消失,其原因是()。
PNAd的功能是
背景某施工单位承接某工厂扩建的一个涂装车间机电工程项目,合同工程造价为1300万元。合同约定:工程标准设备由甲方提供,工程材料、非标准设备由乙方采购供货。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除去税金和公司管理费后,经公司成本控制中心测算,下达给项目部考核成本为1100
进口日期栏应填()征免性质栏应填()
①小李是可口可乐在中国的高级雇员之一。②那怎么可能,小李只喝百事可乐。对话中,②的陈述隐含的一个前提是( )。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计了前后衔接完整的教育体系。
TCP/IP参考模型中______的主要功能是负责把源主机的报文分组送到目的主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