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内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正确的( )。

admin2017-11-09  46

问题 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内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正确的(    )。

选项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
C、“论心定罪”仪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答案A,B,D

解析 “论心定罪”在汉代春秋决狱中曾经采用,是指在断案中运用儒家的思想,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但“论心定罪”给予裁判者的主观取舍权力过大,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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