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关于法律的制定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11-25  45

问题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关于法律的制定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B、授权立法事项在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依然存在
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应当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D、国务院经授权可以就应当制定法律而尚未制定法律的事项中的部分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答案A,D

解析 《立法法》第22条规定:“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A选项正确。《立法法》第11条规定:“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故B选项错误。《立法法》第35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见,只有“重要”的法律案草案才可公布而不是应当公布,即便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但是不属于重要的法律案,其法律草案也不在公布范围之内,故C选项错误。《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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