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在对远洋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远洋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南方企业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远洋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30000万股,其中包括南方企业所持的120

admin2017-10-24  31

问题 中国证监会在对远洋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远洋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南方企业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远洋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30000万股,其中包括南方企业所持的12000万股。南方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10000万股,反对票为8000万股。
(2)2010年2月,远洋公司拟为大陆公司4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远洋公司资产总额的35%。远洋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30000万股,表决结果赞成票为18000万股、反对票为12000万股。
(3)2010年3月,远洋公司拟租用股东北方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远洋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情况如下:远洋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10人,其中包括北方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和李某。王某和李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2票反对。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远洋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南方企业的担保事项?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远洋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接受担保的南方企业未参与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为18000万股,赞成票(10000万股)超过了半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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