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合同的解除,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合同的解除,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8-09-01
24
问题
关于合同的解除,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B、情势变更可以成为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
C、法定解除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二者的条件不同。法定解除即单方解除,是指在解除事由出现时,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的方式。约定解除即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行为。其条件是双方达成合意。A选项正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还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B选项正确。法定解除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约定的异议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合同应否解除。C选项正确。D选项讨论的是合同解除的效力。有效合同经过双方协议解除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具体表现为: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D选项正确。故本题全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U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侵权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是()
教唆行为的方式可以是()
甲、乙二人共谋杀丙。二人预先设计了杀人的方案,但杀人当天乙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由甲独自一人前往将丙杀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赵某是A公司的研究人员,承担了一种电脑鼠标的研究任务。在研制成功前离开A公司开办B公司。辞职半年时,赵某的电脑鼠标研制成功,并以B公司的名义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制造商乙公司3月10目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自行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lO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某地税局征管科科长代某利用职务的便利向上级申请向使用发货票的用户收取一定数额的带有保证性质的抵押金,得到上级机关的同意,建立专项账户由专人保管此项抵押金,先后收取此类性质的抵押金达100万元。某啤酒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王某为个人发运木材,向代某提出要借款17
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随机试题
用查表法查取公法线长度,表中的数值通常是以m=1mm的数值列出的。()
A.50JB.100JC.200JD.250JE.300J心房扑动电转复应首选电能量为
下列做法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要求的是()。
设备制造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某一购销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2007年7月1日,供货方甲因材料商乙迟延供料耽搁了加工周期。于2007年7月5日向买受人丙送货,途中恰遇洪水,货物尽损,则该批货物的灭失责任须由()承担。
设等差数列{an}的公差为d,前n项和为Sn,等比数列{bn}的公比为q,已知b1=a1,b2=2,q=d,S10=100;求数列{an},{bn}的通项公式;
某型NANDFlash芯片的地址线和数据线是复用的,它具有的部分引脚为ALE、CE、RE、R/B,如果下面每一个选项是用于简述这些引脚的功能的,其中完全正确的是()。
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的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自顶向下、逐步求精、【】和限制使用goto语句。
Whencaughtinpouringrainwithoutanumbrella,mostpeoplepickuptheirpace.Butanoldtale【T1】______thatapersonwhorun
A、Becauseshewasnotathome.B、Becauseshewaswashingherhair.C、Becauseshedidn’thearthetelephoneting.D、Becausesh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