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以个人名义承揽一项房屋装修工程,计划三个月完工,房主按照进度第一个月支付20000元,第二个月支付10000元,第三个月支付1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王某取得的装修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城建税税率为7%,教

admin2015-05-19  37

问题 王某以个人名义承揽一项房屋装修工程,计划三个月完工,房主按照进度第一个月支付20000元,第二个月支付10000元,第三个月支付1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王某取得的装修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选项 A、7204元
B、7072元
C、7283.2元
D、5238.4元

答案C

解析 王某分三次取得的装修款属于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只能扣减一次费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0-40000×3%×(1+7%+3%)]×(1-20%)×30%-2000=7283.2(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TS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