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公司2008年10月委托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加工化妆品10吨,本公司提供中药材料成本3.5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5万元并取得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收回后装瓶贴标,取得不含税收入28万元。该化妆品公司应纳消费税(  )万元。

admin2009-01-24  34

问题 某化妆品公司2008年10月委托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加工化妆品10吨,本公司提供中药材料成本3.5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5万元并取得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收回后装瓶贴标,取得不含税收入28万元。该化妆品公司应纳消费税(  )万元。

选项 A、5.2
B、5.83
C、10
D、10.29

答案B

解析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收回装瓶贴标属于生产过程,故仍需缴纳消费税。前一环节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按规定扣除。
化妆品公司缴纳消费税=28×30%-(3.5+ 2.5)÷(1-30%)×30%=5.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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