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admin
2019-08-09
24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选项
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受贿后使用受贿所得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仅以受贿罪论处即可。A选项中,甲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选项错误。B选项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因此,C选项中,丙的行为应成立抢劫罪的共犯。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为其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R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离家不远的一偏僻处发现自己的女友乙正在遭受两男青年丙和丁的挑逗侮辱,便前去呵斥,但遭丙、丁的殴打,甲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警察戊路过,见状即抓住甲的左肩,但未表明其警察身份。甲误认为戊是对方的帮凶,便掏出匕首朝戊右臂刺去,造成戊轻伤。甲见状逃跑。本
下列关于管制与拘役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
下列关于处置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说法正确的有()。
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简述刑罚的目的
简述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的界限。
(2016年真题)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令,将一名“不听话”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随机试题
WhatwasthepostwarstrategyoftheUnitedStates?
unitprice
破产宣告在()情况下可以进行。
下列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的是()。
“十一五”期间,要改变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增长的模式,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的区域是()。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分类不包括()。
经济萧条期,应该采用______的货币政策,经济繁荣时,可以采用______的货币政策。()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一般分为()。
Inthepastmostpilotshavebeenmen,buttodaythenumberofwomenthisfieldisclimbing.
AncientOlympicGamesAmateurathletesfromallovertheworldtakepartinthemodemOlympicGames.Anynationmayente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