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下列哪些类型的股票?( )

admin2021-03-22  32

问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下列哪些类型的股票?(    )

选项 A、普通股和优先股
B、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C、面额股
D、表决权股和无表决权股
E、无面额股

答案A,B,C,D

解析 股票的分类即为股份的分类,因为股票是股份的表现形式。股东权利平等而无差别待遇的股份为普通股,普通股毫无例外地含有股东对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权利与普通股股东有所差别的股份,是特别股,特别股通常具有盈余分配优先、剩余资产分派优先等“特权”,因此也称为优先股,但是其股东对公司事务的表决权受到限制,因此也是无表决权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据此,可以认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A项和D项的股票。依股东姓名或名称是否记载于股票,股份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据此,B项正确。依股票票面是否记载票面金额,可将股票分为面额股和无面额股。股票票面无金额面值,仅注明其为公司股本的若干比例的股份,此种股份在拆细、并股时,计算方法要比面额股更为简单、准确。但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及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要求发行的股票标明票面金额。因为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以其发行股票的每股面额与已发行股份总数之积来计算的。选C,不选E。故本题选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N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政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