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百余民工聚集在某市学府花园索要拖欠工资无果后,在张某、戚某煽动下,大量民工前往某景区堵门,不准游客进出,后又挟持执法民警至市政府,以此向政府施压。其后,该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张某、戚某等8人(其中包工头2人,在册民工3人,不在
百余民工聚集在某市学府花园索要拖欠工资无果后,在张某、戚某煽动下,大量民工前往某景区堵门,不准游客进出,后又挟持执法民警至市政府,以此向政府施压。其后,该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张某、戚某等8人(其中包工头2人,在册民工3人,不在
admin
2021-09-19
42
问题
百余民工聚集在某市学府花园索要拖欠工资无果后,在张某、戚某煽动下,大量民工前往某景区堵门,不准游客进出,后又挟持执法民警至市政府,以此向政府施压。其后,该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张某、戚某等8人(其中包工头2人,在册民工3人,不在册人员3人)有期徒刑6~8个月,部分缓刑。(公开宣判大会,即将被告人押赴公共空间进行审理,如广场、空地等,而且每一次都有众多的围观者,有时甚至高达万人)
运用宪法学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该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等人的哪些宪法权利?
选项
答案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该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等人的平等权和人格尊严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NB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现行宪法,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罗马法谚:“法律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理解是()(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现行宪法,我国公布特赦令的国家机关是()。(2012年单选26)
在汉文帝十三年的刑制改革中,用以替代黥刑的刑罚是()。
(2016年单选7)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颁布《盗贼重法》的朝代是()。(2011年真题)
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l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王律师认为,该规定中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又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王律师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是()。
最早出现诉讼代理的朝代是
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
随机试题
对功名富贵进行反思的作品是()
患者,男,20岁。左前臂皮下2cm×1cm肿块,质软无压痛,光滑,边界清楚,稍可活动,中央可见小黑点。关于皮脂腺囊肿,表述正确的是①肿物质软,有波动感②肿物质硬,无波动感③与皮肤粘连,基底可活动④与皮肤无粘连,基底不可活动⑤中心有黑头粉刺点,
某鸡场2周龄鸡发病,排出白色黏稠或水样稀粪,剖检可见腿肌、胸肌出血,法氏囊充血、水肿、出血、呈紫黑色,肾脏肿大、苍白、呈花斑状。该鸡群可能发生的疾病是()
某公司发行优先股股票,票面额按正常市价计算为800万元,筹资费费率为5%,股息年利率为12%,则其资金成本率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下列选项中人性论与其他三者不同的是
(2007年真题)设函数f(x)可导,且f(0)=1,f’(-lnx)=x,则f(1)=[]。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服装厂,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并约定甲对外不能签订单笔超过10万元的合同。甲与不知此约定的第三人签订了一笔50万元的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线性链表的描述中,正确的是Ⅰ、只含有一个指针域来存放下一个元素地址Ⅱ、指针域中的指针用于指向该结点的前一个或后一个结点(即前件或后件)Ⅲ、结点由两部分组成:数据域和指针域
计算机之所以能按人们的意图自动进行工作,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采用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