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对于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将组织编写的专项施工方案直接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同时,即开始组织基坑开挖。 事件2: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审

admin2022-03-24  26

问题  某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对于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将组织编写的专项施工方案直接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同时,即开始组织基坑开挖。
    事件2: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认为该工程变更涉及设计文件修改,在提出审查意见后将工程变更申请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修改了设计文件。项目监理机构收到修改的设计文件后,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据此安排施工,并在施工前组织了设计交底。
    事件3:建设单位收到某材料供应商的举报,称施工单位已用于工程的某批装饰材料为不合格产品。据此,建设单位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指令项目监理机构见证施工单位对该批材料的取样检测。经检测,该批材料为合格产品。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暂停施工后的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的费用索赔申请。
    问题:
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建设单位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的做法不妥。 理由:按照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即建设单位不能直接向施工单位下达停工指令。况且对进场材料质量有怀疑,没有达到需要暂停施工的条件。 (2)监理机构应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 理由:按照合同约定,对发包人要求检测承包人已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工程设备,但经检测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N4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