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真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2012年真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admin
2017-06-14
31
问题
(2012年真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分析:
本条中“携带凶器盗窃”应如何理解?
选项
答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行为人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盗窃,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盗窃犯罪的,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盗窃罪。本题考点较细,要求考生对具体问题有一个十分清晰的认识。本题也给广大考生提了个醒,要认真细致全面地掌握考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11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消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是()。
以下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甲是一名富商,今年来由于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送给恐怖组织100辆汽车,并把自己的工厂借给恐怖组织活动。对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适法的无因管理可能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包括()
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之间的区别。
马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宣告缓刑,则其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是
行为人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中,自动停止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其行为构成()。
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
王某与赵某2000年5月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l万多元。对此,下列表
随机试题
浪漫主义的哲学基础是
五脏生理功能的特点是
水肿的发病病机中,其标在肺。其制在脾,其本在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事故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签报程序规定是什么?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还应有哪些人参与调查?
从银行角度来讲,资产转换周期是银行信贷资金由()转化为实物资本,再由实物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的过程。
不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有()。
下图是某学生设计的制取乙酸乙酯的实验装置图,并采取了以下主要实验操作:①在甲试管中依次加入适量浓硫酸、乙醇和冰醋酸;②小心均匀加热3~5分钟。从反应后的混合物中提取乙酸乙酯,宜采用的简便方法是()。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条件(2
a.わざわざb.自らc.びぴっしりd.ずいぶんe.次々とf.とにかくg.ぴったりh.むしろi.ぜひともj.まさかk.ついにl.ついでに自分で作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