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I.证券交易所 Ⅱ.证券公司 Ⅲ.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admin2020-07-02  39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I.证券交易所           Ⅱ.证券公司
    Ⅲ.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Ⅳ.证券服务机构

选项 A、Ⅲ、Ⅳ
B、I、Ⅱ、Ⅲ、Ⅳ
C、I、Ⅱ
D、I、Ⅱ、Ⅲ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Kw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