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21-12-14  11

问题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答案A,C

解析 A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第5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A项正确。
B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第4款规定:“……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时不得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合适成年人到场后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B项错误。
C、D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6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其他人员,除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2款规定的权利外,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等工作。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1款、第3款的规定。”
可见,询问未成年被害人,也适用讯问未成年被告人的规定,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C项正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即“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可见,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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