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二—14,单)

admin2014-02-27  30

问题 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二—14,单)

选项 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对象是“人体器官”,“尸体”显然不属于“人体”,可以考虑成立侮辱尸体罪。故A项错误。   
摘取未成年人器官的行为属于重伤害行为,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没有这么重大的处分(同意)能力,医生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234(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B项正确。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并不是经济犯罪,而是放在《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之后,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需要以牟利为目的。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也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C项错误。   
组织者的行为既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也成立诈骗罪,前者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后者是侵犯财产的行为,两个行为侵犯了两个法益,应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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