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27

问题 下列对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甲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甲提供辩护
C、公民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D、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答案B

解析 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律师法》第41条、《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ACD三项的陈述与法律规定都是相符合的。《高法解释》第4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5)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据此,对于B项中的被告人甲,人民法院“可以”而不是“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B的表述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Ct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