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2)以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60万元。 (3)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

admin2018-09-25  26

问题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2)以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60万元。
(3)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万元。
(4)支付法院诉讼费3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合同违约金5万元,银行逾期利息6万元。
(5)因自然灾害导致一批原材料毁损,原材料成本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6万元,原材料损失已经税务机关核准。
已知: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5%和2%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选项 A、法院诉讼费3万元
B、银行逾期利息6万元
C、税收滞纳金4万元
D、合同违约金5万元

答案C

解析 选项ABD,纳税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和诉讼费用,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选项C,属于行政性质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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