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理学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

admin2012-02-05  29

问题 试述理学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

选项

答案理学是宋代形成并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一种学术思想,其萌发于唐代中后期,中经北宋的周敦颐、邵雍、程颢、程颐,最后由南宋朱熹集其大成。理学将“理”视为宇宙的最高本体和产生万物的本源,将封建的伦理观念及等级制说成是“理”的体现。它以儒学为主,融合道、佛,成为强化礼教的理论学说。理学的产生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首先,在“理”的理论外衣下面,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弥补了理论上粗浅直观的欠缺,具备更缜密、系统、思辨的色彩,理学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既然封建道德伦理观念是“天理”,立法、司法当然必须以其为指导,德、礼、政,刑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存天理,灭人欲”而四者又各具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对象。其次,理学使得封建统治者不再像以往那样忌讳严刑。因为刑罚被说成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工具,执法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了强化封建伦理道德,许多儒学之士,甚至像朱熹那样的大儒,都鼓吹重刑治国,主张恢复肉刑。再次,封建伦理道德披上理学的理论外衣后,大大增加了迷惑性、欺骗性,许多人在其束缚下,心甘情愿地以身殉礼。理学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扼制,法律在理学的支持下,对“重利轻义”等商品观念及商业活动实行压制,以“灭人欲”作为目的。总之,理学使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但其宗旨——维护封建礼教、维护封建统治并未改变,而是得到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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