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多次向特务机关写挂钩信,出谋献策预谋推翻人民政府,建立反动政权。下列对某甲的行为性质的认定错误的有?

admin2014-02-27  37

问题 某甲多次向特务机关写挂钩信,出谋献策预谋推翻人民政府,建立反动政权。下列对某甲的行为性质的认定错误的有?

选项 A、分裂国家罪
B、颠覆国家政权罪
C、特务罪
D、背叛国家罪

答案1,4,8

解析 《刑法》第105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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