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烧伤早期低血容量休克的补液方法。

admin2014-02-11  35

问题 简述烧伤早期低血容量休克的补液方法。

选项

答案(1)补液量的计算:根据Ⅱ°、Ⅲ°烧伤面积来计算补液量。烧伤后第1个24小时内。成人每千克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胶体(血浆)和电解质(平衡盐液)液量共为1.5mL,儿童为1.8mL,婴儿则为2mL。还要补给每天所需的水分(5%葡萄糖溶液),成人为2000~3000mL(儿童按每千克体重60~80mL、婴儿按每千克体重100mL计算)。 (2)补液速度:①伤后第1个8小时应补给计算量的1/2。以后16小时内补足其余的1/2量。②烧伤后第2个24小时的补液量。应为第1个24小时实际补入量的1/2,水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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