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江某和新欣家具厂于1月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1月15日前将质量合格的10吨木材运到新欣家具厂并交货付款。新欣家具厂在1月7日马上又和李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月30日前将10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李某布置新房用。从新欣家具厂的
江某和新欣家具厂于1月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1月15日前将质量合格的10吨木材运到新欣家具厂并交货付款。新欣家具厂在1月7日马上又和李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月30日前将10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李某布置新房用。从新欣家具厂的
admin
2013-05-03
31
问题
江某和新欣家具厂于1月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1月15日前将质量合格的10吨木材运到新欣家具厂并交货付款。新欣家具厂在1月7日马上又和李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月30日前将10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李某布置新房用。从新欣家具厂的这两个行为来看,法律对于新欣家具厂显示出了哪些规范作用?
选项
A、强制作用
B、教育作用
C、预测作用
D、指引作用
答案
4,8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必须这样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来说,依照这两个民事合同,其由此享有了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故D项入选。预测作用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的对象是人们互相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将家具卖给李某的行为,则是建立在对第一个合同会得到履行的预测上面的,这反映出了法的预测作用,所以C项人选。另外,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主要针对他人的行为;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主要针对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制裁违法行为强制人们守法,主要针对违法者的行为,故AB项不符合题意,不能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3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享有的职权的是:()
根据《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处理办法不当的是:()
甲国积极参加了某多边国际公约的约文议定,并且甲国总统作为对约文的认证,亲笔签署了该国际公约,但根据甲国法的规定,该公约须由其议会批准,但甲国议会拒绝批准该公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茶叶买卖合同,条件为CFR大连,买方甲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串味,经鉴定串味是由于丙公司将茶叶与香料混放引起的。依据我国《海商法》和《海事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
下列有关国家权力机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宪法惯例在很多国家是宪法的重要渊源之一。下列各项中,哪些内容表现了宪法惯例的性质?()
李村认为王村的20亩水田应当归本村所有,请求本县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结果仍是归王村所有,李村对裁决不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境内上市外资股是股份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票,该股票称为()。
关于多国营销阶段,描述正确的有()
以下关于招标采购实施过程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在FOB术语下,卖方应承担的义务是( )。
企业现金管理的目标是在()之间做出抉择,以获取最大的长期利益。
专家型教师和新教师在()方面存在差异。
简述用户在信息系统开发中的权利和义务。
成本导向定价法通常有()。
水星凌日
HowAdvertisementIsDone?A)Whenwechooseawordwedomorethangiveinformation;wealsoexpressourfeelingsaboutw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