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次利息费用:一次是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另一次是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集资金额50万元,借

admin2013-02-14  30

问题 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次利息费用:一次是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另一次是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集资金额5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企业计算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为(       )。

选项 A、7.5万元
B、8.25万元
C、6.25万元
D、10万元

答案A

解析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提取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5+50×(5÷200)×12÷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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