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5 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价为50元。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25元/股,配股除权日期定为2011年3月2日。假定配股前每股价格为56元,不考虑新募集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 如

admin2017-05-09  26

问题 A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5 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价为50元。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25元/股,配股除权日期定为2011年3月2日。假定配股前每股价格为56元,不考虑新募集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
如果把配股改为公开增发新股,增发1 000万股,增发价格为25元/股,增发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6元/股。老股东认购了800万股,新股东认购了200万股。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计算老股东和新股东的财富增加。(增发后每股价格的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财富增加的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选项

答案由于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所以,普通股市场价值增加=增发新股的融资额,增发后每股价格=(增发前股票市值+增发新股的融资额)/增发后的总股数。 增发后每股价格=(5 000×56+1 000×25)/(5 000+1 000)=50.833 3(元)。 老股东财富增加=50.833 3×(5 000+800)一5 000×56—800×25=一5 167(万元)。 新股东财富增加=200×50.833 3—200×25=5 167(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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