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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4日18时许,东海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建设大马路附近一大型商场内,有一名年轻男子与售货员发生纠纷,故意踢碎商场摆放在过道处的花盆,民警快速出警将该名男子抓获井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查,男子李某,2004年3月3日出生,南方某县
2018年2月14日18时许,东海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建设大马路附近一大型商场内,有一名年轻男子与售货员发生纠纷,故意踢碎商场摆放在过道处的花盆,民警快速出警将该名男子抓获井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查,男子李某,2004年3月3日出生,南方某县
admin
2020-12-19
91
问题
2018年2月14日18时许,东海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建设大马路附近一大型商场内,有一名年轻男子与售货员发生纠纷,故意踢碎商场摆放在过道处的花盆,民警快速出警将该名男子抓获井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查,男子李某,2004年3月3日出生,南方某县人,其态度恶劣、拒不交代因纠纷故意踢碎商场花盆的违法事实,但有多名在场人员指认、被踢碎的花盆及监控录像等证据。在调查取证后,河东分局应对李某作出的正确决定是( )。
选项
A、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B、减轻处罚,给予警告
C、从轻处罚,给予罚款
D、从重处罚,给予拘留但不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公安行政执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案件中李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构成治安违法,但李某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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