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用的是以( )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admin2013-01-15  44

问题 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用的是以(    )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选项 A、保护原则
B、属人原则
C、属地原则
D、普遍原则

答案4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均不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非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害的对象是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无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规定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我国采取的空间效力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t4j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