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
admin
2014-02-18
26
问题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以下两题。(2008—卷二—93~94,任)
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C、乙既不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乙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的共犯,即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人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承继的共犯人,只能对与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本案中,甲致精神病人重伤的行为也成立正当防卫。只要是客观上具有紧迫的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甲对丁的行为成立抢劫罪(致人死亡),对于中途加入进来的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承继的共犯)。但乙并没有致人重伤、死亡的故意,仅仅具有利用他人已经造成被制服获取财物的故意,因此仅成立一般的抢劫罪,不对重伤、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承继的共犯,利用先行为人已经造成的结果不等于后行为人的行为与该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后行为人不应对与自己行为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结果承担责任。承继的共犯人,只能对与自己的行为具有因果性的结果承担责任。本题答案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p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下列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骆某敲诈勒索案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发现新的事实,证明起诉的绑架行为不是骆所为为理由,向法院提出了撤回起诉的要求。法院接到该撤诉要求时,合议庭已经对本案进行了评议并作出了判决,但尚未宣告判决。法院对该撤诉要求应()
高某因与伊某的母亲有仇,故意致15岁的伊某重伤。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时,伊某的母亲请求法庭判决被告人赔偿伊某医疗费等人民币3200元。请问,伊某的母亲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对于死刑的执行,下列选项中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为________。
下列哪些不属于非法经营犯罪行为?()
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某市检察分院的反贪局侦查员李某,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本案中存在专门性问题,需要由本检察院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下列什么人员或机构有权决定进行该项鉴定?
甲厂是某经济特区企业,2006年,该市国税局向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20万元,该企业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该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应当缴纳如此多的企业所得税,但是该市税务局没有采纳该厂的主张,坚持征收税款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厂是某经济特区企业,2006年,该市国税局向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20万元,该企业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该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应当缴纳如此多的企业所得税,但是该市税务局没有采纳该厂的主张,坚持征收税款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络合滴定一般都在缓冲溶液中进行。()
该患者最可能的诊断为判断患者病情活动最重要的参考指标为
以麝香草酚蓝做指示剂,采用非水酸量法测定巴比妥类药物含量时,可使用的滴定剂和溶剂是
判断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闭塞部位的准确方法是
危险的特征在于其危险可能性的大小与安全条件有关,与概率无关。()
现代股份制公司都能发行股票。( )
红光公司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对红光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红光公司2008年下列业务并没有入账:(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得价款(不含增值税)550万元。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2)销售自产
甲公司股票的必要报酬率为12%,目前的股价为20元,预计未来两年股利每年增长10%,预计第1年股利为1元/股,从第3年起转为稳定增长,增长率为5%。乙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元,票面利率8%,5年期,每年12月31日付息一次,到
城市是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呈逐步增长的趋势(表1),与此相适应,我国选举法对各级人大中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的规定,也有一个逐步变化的过程(表2)。运用我国国家性质和选举制度知识分析说明上述材料。
最早对个别差异进行科学研究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