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3-11
27
问题
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作为间接购买该公司产品的消费者,不能作为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
B、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专门性问题所作说明,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
C、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D、原告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须以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相关垄断行为违法为前提
答案
C
解析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选项A错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专家”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专家证人”在法庭上提供的意见并非法定证据形式,而是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的,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投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该方式是()。
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的是()。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D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
2016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D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
A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生产,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无任何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B公司。持股比例为35%。2015年,由于国内纺织品行业不景气,A公司经营情况每况愈下,面临财务困难。甲公司为国内规模较大的服装企业,自2015年初即开始与A公司进
A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生产,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无任何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B公司。持股比例为35%。2015年,由于国内纺织品行业不景气,A公司经营情况每况愈下,面临财务困难。甲公司为国内规模较大的服装企业,自2015年初即开始与A公司进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不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原位癌的主要特征是
临产开始的主要标志是
下列关于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错误的是
不属于市场经济对医疗活动双向效应者
最易伤人阴位的外邪是最易病程缠绵的外邪是
某分部工程单代号网络计划如图7-3所示,其关键线路有()。
某债券面值l00元,票面利率6%,期限10年,每年付息。如果到期收益率为8%,则其发行价格()。
在下列事项中,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的是()。
”爱人”原义指恋爱中的男女的一方。现在指夫妻的一方,原义已经消失,这种现象是词义的缩小。()
WhichplayerdidMichaelChangdefeatinthe3rdse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