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后果

admin2019-04-18  33

问题 简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后果

选项

答案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 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宣告失踪的条件主要有:(1)须有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意在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时间程度的人的财产建立一个代管制度。该制度和宣告死亡制度一样,在自然人主体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应引起考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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