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等6人与陈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开办一家电动玩具厂(其中,陈某投资18万元,韦某等6人共投资30万元),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合伙企业,字号为金星电动玩具厂,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实际经营两年后,经当地群众举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检查发现

admin2013-03-06  36

问题 韦某等6人与陈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开办一家电动玩具厂(其中,陈某投资18万元,韦某等6人共投资30万元),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合伙企业,字号为金星电动玩具厂,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实际经营两年后,经当地群众举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检查发现。该电动玩具厂逃税12000元,县国税局稽查局责令其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同时扣押了一批电动玩具。7日后,县国税局稽查局对该电动玩具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8000元。韦某等人认为补缴税款、接受罚款即可,不同意复议或起诉;但陈某不服,认为县国税局稽查局未尽相关告知义务,所作罚款决定不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若税务机关事先拟定罚款8000元,则罚款数额符合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B、若税务机关事先拟定罚款8000元,则罚款数额不符合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C、税务机关扣押电动玩具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D、税务机关扣押电动玩具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若金星电动玩具厂没有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但依法提供担保且税务机关确认有效,则有权就纳税争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B:税务机关对法人、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含本数)以上罚款适用听证程序;(2)选项C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也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选项E: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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