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法院收到要求宣布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申请之后,下列主体的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力尚商业银行未及时收取债务的情况引起了银监会的注意,派员清查力尚银行资产情况之后发现,该银行也早巳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下列哪些处理方式是合法的?(
在法院收到要求宣布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申请之后,下列主体的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力尚商业银行未及时收取债务的情况引起了银监会的注意,派员清查力尚银行资产情况之后发现,该银行也早巳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下列哪些处理方式是合法的?(
admin
2009-03-14
27
问题
在法院收到要求宣布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申请之后,下列主体的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力尚商业银行未及时收取债务的情况引起了银监会的注意,派员清查力尚银行资产情况之后发现,该银行也早巳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下列哪些处理方式是合法的?( )
选项
A、力尚银行债权人刘某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申请对力尚银行进行重整
B、银监会作出决定,指定两年期间供力尚银行进行重整
C、银监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力尚银行破产
D、债权入明亮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力尚银行破产。银监会决定接管力尚银行,并请求银行中止破产案件的审理
答案
1,4,8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是一个完整、独立的程序,虽与破产程序紧密结合,并不依附于破产程序。故刘某的申请完全合法。B项:《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结合《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以及第70条第1款的规定,不难得出结论,重整是关系企业生存与否的重要程序,涉及范围极广,甚至会根本影响企业债权人的权益,因而需要通过法院的决定并在法院和相关机构的参加之下方可开始。故本项不正确。C项:《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赋予监督机构申请对其所监督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和重整的权利。这样规定有利于使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及时得以重整或者清算,尤其是在金融机构或者其债权人都不主动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况下,为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由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破产申请是必要的。本项正确。D项《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这是考虑到金融机构破产涉及的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关系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慎重处理。在实践中,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通常是先由金融监管机构依照有关金融法律的规定实施接管、托管等措施,对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再进入破产程序。为了防止在此期间一些债权人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和要求强制执行,抢先取得金融机构的财产,造成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采取的接管、托管等措施无法正常进行,有必要暂时中止涉及该金融机构的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因而本项也应当入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i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规模相差不大的造纸厂甲与乙,共同向河流排放污水,河流涨水,致使沿岸农民庄稼受损,颗粒无收。市环保局经检测发现,甲与乙都超标排放了某类有毒物质,而且,农民庄稼受损的原因在于该类有毒物质。于是,市环保局作出一项决定,甲交纳超标排污费1万元,乙交纳超标排污费
张某,Y市东城区人,在Y市南城区开办了一家煤块粉碎厂,并长期在厂内居住。是年,与A县燃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煤粉协议书。双方约定:A县燃料公司每月向煤块粉碎厂提供500吨原煤,每次到货后半年,向该厂收取货款。煤单价为40元,合同期为一年半。次年,A县燃料公司
张某,Y市东城区人,在Y市南城区开办了一家煤块粉碎厂,并长期在厂内居住。是年,与A县燃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煤粉协议书。双方约定:A县燃料公司每月向煤块粉碎厂提供500吨原煤,每次到货后半年,向该厂收取货款。煤单价为40元,合同期为一年半。次年,A县燃料公司
简述清代对旗人案件的司法管辖。
《大明律》与《唐律》相比有哪些变化?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
赵某与余某合伙承包村里的鱼塘养虾。鱼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后发现鱼虾死伤过多。经查明鱼虾可能是由于造纸厂的污水排放超标所毒死的,但是不能确定。于是二人要求造纸厂进行赔偿。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赵某
试析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甲妻乙不能生育,遂于1980年收养6岁的丙。甲在生病期间曾立遗嘱:家中全部财产由乙继承。但在临死前考虑到乙年老无人照顾,又要两个同事作见证人,立下口头遗嘱:家中财产全归丙,但丙必须赡养乙,按月给乙生活费直到死亡。乙后来生病,丙嫌乙是负担,停付了乙的生活费,
案情:因某市某区花园小区进行旧城改造.区政府作出《关于做好花园小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王某等205户被拆迁户对该通知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告知书》,告知王某等被拆迁户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作出
随机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树林里的上帝
男,30岁,病史:突发剧烈头痛、恶心、呕吐3小时人院。查体:神志清醒,语言流利,双侧瞳孔等大同圆,光反应灵敏。颈强阳性。心肺无异常,肝脾未触及,四肢活动正常,激烈;肌力V级,肌张和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头颅CT:前纵裂及外侧裂薄层高密度影。血常规:RBC4
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3/19)
关于项目经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日期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问题是()
某协会每三年竞选一次协会主席,且协会主席不能连任,则在正常情况下,11年间该协会最多会有()-9协会主席。
JeniseHoke
Themostpopularorganicgemisthepearl.Apearlistheresponseofamarinemollusktothepresenceofanirritatingimpurity
Itisgenerallyacceptedthattheexperiencesofthechildinhisfirstyearslargelydeterminehischaracterandlaterperson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