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试论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试论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admin
2021-11-18
25
问题
试论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
选项
答案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对事实认识错误,法学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认定行为人的罪责。按照“法定符合说”,行为人预想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反之,法律性质不同的,则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这里所称的法律性质相同,是指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范围内的情形;法律性质不同,是指属于不同犯罪构成的情形。 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1)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客体错误阻却行为人对错误的事实承担故意的罪责。 (2)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根据法定符合说,对象错误对行为的性质没有影响。如果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部分相同、部分不同的,行为人只就相同的部分承担故意罪责,对不同的部分不承担故意罪责。 (3)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这种错误不影响罪过的性质。因为该种错误并未造成任何非预想的犯罪结果,故从主观方面讲其不成为问题。 (4)行为偏差,又叫作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从表面上看,这也是对象错误,但它不是因为辨认错误,而是因为行为本身的误差。这是一种客观行为错误,而不是主观认识错误。对行为偏差一般也采取法定符合说,即适用对象辨认错误的认定方法解决。假如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因行为偏差)实际打击的目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致,不妨害行为人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假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一致,则阻却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 (5)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这包括三种情形:①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②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③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三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的认定均不发生影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d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以一辆汽车作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把汽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汽车期间,将汽车交给丁保养,因丙拒绝支付费用,丁留置该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情形的表述,正确的有()。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8周岁儿子由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在婚后继续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人有()。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遗产依法定继承被分割,其妻子乙分得房屋一幢后改嫁,其子丙分得汽车一辆后赠与其女友丁,其女儿戊取得粮食2吨,已经消费完毕。现甲重新出现,并申请撤销了原死亡宣告判决。则()。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请分析:该条规定的是什么制度?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受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请分析: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需在何时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随机试题
Theengineersuggestedthatwe______ourproductivitythroughtechnicalinnovation.
我国标准规定下列需每半年检定的项目的是
本案中存折是()。人民法院在该案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负责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是()。
从不同决策者的角度可将项目决策分为()。
下列工程现场调查内容中,属于施工条件调查的是()。
薛某在单位工作时抗震救灾负伤,双腿截瘫,日常生活不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和配备轮椅,现在安装假肢和配备轮椅的费用应由()。
列宁在谈到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时指出:“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这句话说明
Atatimewhentheworldisshortofcausesforcelebration,hereisacandidate:withinthenextfewmonthswomenwillcrossth
【B1】【B1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