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 【 】

admin2014-03-10  39

问题 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    【    】

选项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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