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4周岁),蔡某(18周岁),共同策划实施了一起人室抢劫,抢劫过程中,二人将反抗的户主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2-03-21  30

问题 王某(14周岁),蔡某(18周岁),共同策划实施了一起人室抢劫,抢劫过程中,二人将反抗的户主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蔡某不能获得指定辩护
B、王某和蔡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C、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王某是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题干中蔡某18周岁已成年,且本题既属于入户抢劫,也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故蔡某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又《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所以蔡某能获得指定辩护,A项错误。王某和蔡某两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属于共同犯罪,B项正确。王某和蔡某在抢劫过程中,是为了达到实施抢劫的目的而将反抗的户主杀害,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仅定抢劫罪一罪.C项错误。《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王某已满14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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