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2-03-23  33

问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收购人可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撤销其收购要约
B、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
C、对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D、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公司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答案A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91条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故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0条的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故选项B正确。根据《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故选项C正确。根据《证券法》第58条的规定,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③公司章程;④公司营业执照;⑤公司债券募集办法;⑥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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