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dmin2017-08-09  23

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选项 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E、质量监督站

答案B,D

解析 本题是《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的原文,规定了建筑物缺陷损害责任的具体承担,即建筑物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其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显然,该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且,没有免责的事由。其中,他人泛指受损的一切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在内。正确答案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UwP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