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假释的适用条件。

admin2013-08-09  31

问题 试论假释的适用条件。

选项

答案假释是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假释须具备如下条件: (1)对象条件。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继续执行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性。正是基于假释的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限制条件。犯罪分子必须执行了一定的刑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同时,为了使假释的适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刑法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此外,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还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3)实质条件。被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才可以适用假释。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对象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实质条件,才可以被适用假释。所谓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 ①认罪服法; ②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③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④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所谓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违法、重新犯罪,或是年:老、身体有残疾,并丧失犯罪能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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