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给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应该按被告的要求移送?为什么?

admin2008-12-16  36

问题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如果本案几家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原告向其中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立案受理后,被告要求将此案移送给另一家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案的法院是否应该按被告的要求移送?为什么?

选项

答案移送管辖是指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可见,移送管辖的前提是立案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而且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的职权活动,并不因当事人的请求而进行。所以说,先立案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无权根据被告的要求将案件移送给其他的法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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