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dmin2007-06-01  24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选项 A、简单的共同犯罪
B、复杂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理论按照四种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的形式分为以下四类八种:一是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的划分。任意共同犯罪是指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犯罪。二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而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前形成。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是在实行犯罪之时或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形成的。三是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所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四是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此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虽然有分工进行,但都是实行犯。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因此此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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