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投资开立了甲、乙两个个人独资企业,均为独资性质,均建账设账,账册齐全。 2003年甲企业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乙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货物销售收入180万元,其他营业收入20万元; (2)发生营业成本140万元; (3)缴纳增值税42万元,营

admin2013-11-02  23

问题 李某投资开立了甲、乙两个个人独资企业,均为独资性质,均建账设账,账册齐全。
2003年甲企业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乙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货物销售收入180万元,其他营业收入20万元;
(2)发生营业成本140万元;
(3)缴纳增值税42万元,营业税费4.1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56万元,其中支付业务招待费用10万元、缴纳个体工商协会会员费0.5万元;
(5)当年向某单位借入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为4.8%;
(6)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雇员工资24万元(雇员20人,人均月工资1000元,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计提的三项经费也已计入成本费用。投资者个人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共开支工资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7)年中一辆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扣除已提折旧费,损失达4.5万元,年底取得保险公司的赔款2.5万元;
(8)以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得投资收益3万元;
(9)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贫困山区捐款5万元。
李某自行计算2003年乙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80+20-140-4.1-56-1-4.5+3-5=-7.6(万元)
合并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为2万元,仍亏损5.6万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1)正确计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2)计算李某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指出李某行为属于何种性质,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计算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①计税收入=180+20=200(万元) ②税前扣除的营业成本140万元;营业税费4.1万元; ③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200×5‰=1(万元) 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56-(10-1)=47(万元) ④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10×4.8%=0.48(万元) ⑤雇员工资应按当地政府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雇员工资费用扣除额=0.08×20×12=19.2(万元) 雇员三项费用扣除额=19.2×(2%+14%+1.5%)=3.36(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超标准应调增所得额(24-19.2)+24×(2%+14%+15%)-3.36=5.64(万元) ⑥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费用6万元不能税前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每月800元,全年0.08×12=0.96(万元) 投资者个人的工资超标准应调增所得额=6-0.96=5.04(万元) ⑦小货车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净损失扣除额=4.5-2.5=2(万元) ⑧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3万元,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经营所得。 ⑨乙企业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0-140-4.1-47-0.48+5.64+5.04-2=17.1(万元) 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限额=17.1×30%=5.13(万元),实际捐赠金额5万元,可据实扣除; 乙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7.1-5=12.1(万元) ⑩甲、乙两个独资企业全年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2.1+2)×35%-0.675=4.26(万元) 乙企业2003年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6×12.1÷(12.1+2)=3.66(万元) (2)计算李某2003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甲、乙两个独资企业全年经营所得应纳税额=4.26(万元) ②分回投资收益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 ③2003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6+0.6=4.86(万元) (3)李某行为属于偷税,偷税数额4.86万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比例=4.86÷(42+4.1+4.86)×100%=9.5%,尚不构成犯罪,按征管法要求:应追缴税款4.86万元和加收滞纳金,并处偷税数额50%至5倍罚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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