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国有公司准备募集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募集成立的程序,按时间先后作出以下四种排列,哪一个是正确的?( )

admin2009-02-14  26

问题 6个国有公司准备募集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募集成立的程序,按时间先后作出以下四种排列,哪一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①制作招股说明书,
②发起人认购股份;
③召开创立大会;
④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⑤申请批准募股;
⑥公开募股,
⑦申请设立登记
B、①制作招股说明书;
②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③申请批准募股;
④发起人认购股份;
⑤公开募股;
⑥召开创立大会;
⑦申请设立登记
C、①发起人认购股份;
②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③申请批准募股;
④制作招股说明书;
⑤公开募股;
⑥召开创立大会;
⑦申请设立登记
D、①发起人认购股份;
②制作招股说明书;
③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④申请批准募股;
⑤公开募股,
⑥召开创立大会;
⑦申请设立登记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公司法》第7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第88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前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第89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第90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第9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第95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依照上述法条,并结合相关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及实务操作,可以得知只有D项所排列的顺序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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