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原有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础上对( )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

admin2012-10-14  31

问题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在原有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础上对(    )首次作出了明确规定。

选项 A、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形式
B、复议中止和终止程序
C、推定撤销制度
D、税务行政复议第三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E、税务行政程序中第三人的单独申请复议权

答案B,E

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第26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第17条第4款规定:“虽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该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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